近期,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围绕燃气灶具、软管、调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等产品质量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质量风险排查检查、质量监督抽查、督促落实“两个规定”(即《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隐患问题会商、定期调度通报、台账网格管理、专项督导检查等多项举措,扎实推动专项行动见实效。
对燃气具生产销售单位进行全面摸排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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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商超、农贸市场、电器专营店等场所,对燃气具销售单位监督检查,督促指导销售单位建立进货查验、入库验收等台账制度和质量安全档案。持续加大对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三无产品”等违法行为检查力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截至目前全区已检查生产销售单位3728家,消除隐患问题126个。对365批次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及时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严肃处理。
督促燃气具生产销售单位全面落实“两个规定”
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实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及时发现解决日常隐患问题,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建立风险隐患会商机制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定期召开隐患分析研判会议,听取调度隐患排查情况,针对共性问题和重点隐患制定相应解决措施,发布产品质量风险提示,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切实提高专项行动的靶向性。
定期调度通报进展情况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及时调度通报辖区内各市场监管所隐患排查、问题整改、案件查办和监督抽检等工作进展情况。专人负责定期向产品质量监督处报送专项行动相关情况,确保准确掌握全区动态监管情况。
建立台账清单网格管理
形成市场监管所、旗县级、盟市级、自治区级质量监管责任清单台账,明确责任、企业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逐项完成销号,确保隐患全面整改。
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问题整改落实纳入“滚动式”检查和落实“两个规定”督查内容,抽调专业人员组成四个检查组,选取隐患排查问题较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滚动式”检查、风险监测等发现问题较多地区和生产销售单位作为重点检查对象,组织“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
记者:赵 伟
编辑:娟 子
审核:岳 楠
监制:侯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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