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听证的意思为:
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由听证程序参加人相互进行质问辩论和反驳,从而进一步查明事实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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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行政处罚听证是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二、找法网提醒您,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举行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当事人不承担听证费用,是指行政机关为组织听证所支付的费用,如租用场地等费用。不包括当事人聘请律师、取得证据等个人所应支付的费用。因此听证费用应由行政机关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行政处罚应当由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执法人员应当文明执法,尊重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应这样进行行政处罚听证:
1.首先,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
2.其次,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
3.另外,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4.最后,当事人对笔录进行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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