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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资料图片)
1.我是翟庄棚户区被拆迁的居民,2017年11月至今有6年之久了,2017年11月还迁协议书上明确写出在签订协议后36个月内将房屋交付给住户,至今没有音讯。问何时交房?
2.协议书上明确写着甲方在约定期内不能将房屋交付乙方时,从逾期之月起,临时安置补偿标准每年以10%的比例递增,问,什么时候给予补偿?
3.甲方当时只支付了36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偿费,我想问问至今的安置补偿费怎么补偿?何时补偿?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
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市政府高度重视,经转尧都区人民政府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关于何时交房的问题:根据工程进度安排,一、二号安置房小区 2023年5月31日前全部完工;三号安置房小区2023年11月30日前全部完工。尧都区公务中心已将《翟庄棚户区安置房分配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呈报尧都区政府,待该《办法》研究通过后,由拆迁还迁实施部门根据《办法》制定分房细则后,预计5月底进行预分房工作。关于临时安置补偿费的问题:尧都区公务中心负责翟庄棚户区安置房的建设和《翟庄棚户区安置房分配办法》的制定,临时安置补偿费的发放由拆迁还迁实施部门(相关街道办事处或乡镇)负责。建议您到相关街道办事处或乡镇咨询具体情况。
在此,真诚地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
回复时间:2023-05-24 09:58
来源:领导留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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