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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的结果有可能是白头偕老双方共度一生,也可能是中途分道扬镳日后形同陌路。要想离婚,有两种方式,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只要双方签订好离婚协议再去民政局办理手续领到离婚证就可以了,而诉讼离婚需要双方开庭打官司。
张先生和马女士婚后感情不和决定离婚,一开始双方打算协议离婚,已经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但是由于中间又因房产分割发生了纠纷,实在是谈不拢,于是张先生发起离婚诉讼,那么在诉讼离婚当中,之前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还有用吗?
上海离婚律师解答:离婚协议书在诉讼中有用吗?
在离婚诉讼审判中之前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往往不会被采信,最多起到一个参考作用。由于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以后没有在民政局办理手续,所以离婚协议尚未发生法律效力。并且考虑到离婚协议一般是在特定的条件、特定的环境中签订的,签订时的情况无人知晓,也许是一是赌气为了尽快离婚,其中的内容很可能有失公平,又或者是签订时遭到胁迫恐吓等,既然最终选择诉讼离婚,就难以保证这份离婚协议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所以,离婚协议书在诉讼离婚中的作用不大。
离婚协议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离婚协议的生效是以到民政局办理手续且领到离婚证为前提的,只有当双方办理完离婚手续,这份离婚协议书才算正式生效,在此之前并不具备法律效力。所以即使双方都在离婚协议上签字了,但还处于离婚冷静期内的,只有一方想反悔,冷静期结束后可以不配合对方办理手续,也可以协商变更离婚协议书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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