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放在日照某港口的石油焦。
文/图 半岛全媒体记者 张超 鲍福玉
(资料图)
国外船东和租船方有纠纷,导致货主上海某公司无端被牵连,价值6000余万元人民币的货物滞留在港口无法提货。“一定要帮帮我们,如果再解决不了,我们就要承担高额的堆存费,还有违约金!”无奈下,该公司向青岛海事法院申请海事强制令。经审查,申请人持有全套正本记名提单,而且是提单载明的收货人,有权要求对方交付货物,申请人提出的海事强制令申请符合法律规定,青岛海事法院依法作出海事强制令,责令国外船东立即向货主交付货物。对此,船代公司表示他们将无条件执行,一起棘手的纠纷得到了圆满化解。
6000余万元货物滞留港口
在日照一港口货物堆放区,两座小山一样的石油焦堆放在场地内,上面覆盖着防止扬尘的绿色篷布。“由于对方迟迟不办理相关手续,现在这批货只能堆放在港口里!”近日,记者来到了存放石油焦的港口,现场了解具体情况。上海某公司韩先生向记者介绍,今年年初,货主从国外购买了约5万吨石油焦,总货值达6000余万元人民币,由国外一家船运公司承运。今年3月份,承运船舶就到达日照该港口,但是因为国外船东与租船人存在海运费、滞期费争议,所以船舶一直没有靠港卸货。直到4月底,船舶靠港卸货,但是卸货后国外船东仍然拒绝放货给货主。“我们通过发送律师函等多种方式交涉,但都毫无进展。”韩先生说。
“对方拒绝放货的严重错误行为,已经导致我们无法履行交货等义务,我们正面临遭受巨额损失索赔风险等重大经济损失!”韩先生表示。
海事强制令助企业讨回公道
“如果选择与国外船东诉讼方式解决,短时间内也不会有结果,真是愁坏了我们。”韩先生说,他们偶然间通过律师了解到,海事诉讼中还有海事强制令这一制度设计,可以解决目前公司遇到的困境,于是便在6月初向青岛海事法院日照法庭申请海事强制令。“接到申请后,日照法庭办案人员立即对上海公司提交的材料进行了审查,尽可能地快速解决当事人的困扰。”办案法官对记者说。经审查,上海公司持有全套正本记名提单,而且是提单载明的收货人,有权要求承运人交付货物。申请人提出的海事强制令申请符合法律规定,青岛海事法院遂依法作出海事强制令,责令国外船东立即向上海公司交付货物。
同时,办案法官还介绍,“为了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权益,我们还创新海事强制令实施流程,在正式作出海事强制令之前,向国外船东发出了海事强制令预通知并及时组织了听证,确保作出的海事强制措施合法合规。”
一切处理得当后,办案法官将海事强制令依法送达给船代公司。“我们作为卸货港船代,需要按照船东的指示进行操作,船东指令我们不予放货,我们就需要服从。”船代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但青岛海事法院作出海事强制令后,船东就要无条件执行。而且海事法院在正式作出海事强制令之前,已经向他们发出海事强制令预通知,“预通知的做法很人性化,这样我们能够及时向国外船东进行反馈,也能获得船东对我们工作的理解。”
“青岛海事法院日照法庭依法快速作出海事强制令,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我们非常感谢办案法官!”得知此事得到圆满解决后,上海某公司相关负责人也向法官表达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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