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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大冶市检察院与市农业农村局在武湖开展禁捕退捕暨渔业生产安全专题普法宣传,依法打击非法捕捞行为,这是该院切实增强环大冶湖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守护环大冶湖流域渔业资源,持续高效打击非法捕捞犯罪,守护好一湖碧水的一个缩影。
大冶湖位于大冶市区东南部,湖岸线长139.8公里,水域面积63.4平方公里,流域面积1106平方公里,界跨大冶市、阳新县、西塞山区和开发区·铁山区,由西向东在四顾闸处汇入长江,是大冶市的母亲湖。武湖属于大冶湖水系,位于开发区·铁山区和阳新县、大冶市交界处,现有水域面积7000亩。
早在公益诉讼制度试点时起,大冶市检察院就主动争取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与支持,增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刚性,把保护大冶湖不受污染、分割、占用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先后办理了某公司用尾矿填埋大冶湖附近鱼池案、城郊居民非法填埋三里七湖滩涂案、大冶湖特大桥施工围堰和尹家湖老武九客专施工围堰案等诸多有影响的公益诉讼案件。
近三年来,大冶市检察院共办理涉及河、湖、港、库、湿地污染、非法填埋、拦湖筑坝、分割水面、非法捕捞等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5件,起诉并经法院判决此类行政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各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7件。通过办案,督促清除大冶湖排涝站处50亩被拦湖筑坝分割水面的堤坝、大冶湖一号桥残留13年一直未能解决的22根废桩基、还建大港违建桩基33根,督促取缔非法养殖场8家,规范养殖场20家,督促取缔非法砂站6家,一件涉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该院在办案中还突出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最大限度地扩大公益诉讼检察效果。通过召开听证会、公开送达检察建议或召开“圆桌会议”、磋商等方式,最大限度地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今年五月,该院与法院、公安、司法、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利和湖泊、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8家单位共同签订《关于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确立了“检、法、警、司、行”多方建立首问责任、联合巡查、联席会议、定期学习交流、案情会商和协作宣传等机制。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积极主动履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保护机制,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确保矿山、河流、森林、农田等资源生态安全。
同时,为了守护“母亲湖”那一泓清水,该院还积极探索“河湖长+检察长(检察官)”工作机制,检察长王晶及其他31名检察官分别担任辖区内大冶湖大冶段流域河湖长,积极推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持续深化环大冶湖流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深入探索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缴纳生态保证金等多元化修复方式,切实担负起“一湖清水入长江”的检察责任。
作者丨杨运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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