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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7月25日,福建省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发布药品流通飞行检查结果公告。厦门永福堂药房有限公司第二分店因严重违反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风险,被要求暂停销售药品以控制风险,消除隐患。
7月13日,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对位于厦门市湖里区祥店里34号的厦门永福堂药房有限公司第二分店进行飞行检查,发现该分店存在严重缺陷1项、主要缺陷5项、一般缺陷3项,严重违反GSP。此次飞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该企业设置的计算机系统不符合药品经营和质量管理规定;企业建立的药品验收、销售记录未能做到真实、准确、可追溯;企业未按规定核实、留存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相关资料;企业部分药品未按药品储存温度存放;企业营业场所个别处方药放在非处方药区域陈列;企业中药饮片(配方)斗柜前没有设置柜台隔开,形同开架自选方式陈列和销售。
厦门永福堂药房有限公司第二分店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风险,质量体系不能有效运行,评定结论为不符合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决定暂停该分店销售药品以控制风险,消除隐患,并根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有关规定,对此次飞行检查结果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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